在公司電梯口不慎摔倒,能認定為工傷嗎?
近日,市民小劉在上班前半小時到達公司,并在公司所在的寫字樓大堂電梯口不慎滑倒,這能否認定為工傷呢?
小劉是某裝飾公司的設計師,平日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5點。一天上午8點30分,小劉到公司上班,不慎滑倒在公司所在的寫字樓大堂電梯口,經醫院診斷為脛骨骨折。
公司認為小劉摔傷的場所不在公司區域,而且也不是辦公時間,所以拒絕為其申報工傷。
一般而言,工作場所是指用人單位的辦公區域,但不僅僅限于勞動者從事本職工作的崗位或車間。
工作場所必然包括一定的延伸范圍,也就是說,與工作的正常開展有直接關聯的場地都應認定為工作場所的延伸。這起案件中,寫字樓大堂和電梯是公司正常經營的附屬部位,理應認定為工作場所的合理延伸。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最終,法院經審理,維持了工傷認定決定。
我這邊給大家介紹一款能幫助企業規避用工風險的雇主責任險。
產品介紹
方案1:身故80萬+醫療20萬
方案2:身故40萬+醫療5萬
方案3:身故20萬+醫療4萬
方案4:身故10萬+醫療2萬
眾聯雇主責任險:多種價格體系,總有一種能滿足您得述求。我們根據不同用戶得不同情況,指定了多種保障體系,確保每個用戶都能享受到最優的價格。具體價格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