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動式整體噴漆房設計依據及原則134 0616 0918
設備構成整體移動噴漆房主要有以下部分組成:移動室體、驅動裝置、照明裝置、電動卷簾門、漆霧過濾裝置、風口對接裝置、車間內排風管、有機廢氣處理系統、室外排風管、軌道、電控系統等。
移動室體可沿車體長度方向移動,即可通過移動的方式形成多個個可獨立滿足涂裝作業的半封閉工位式分涂裝作業區,多個分涂裝作業區連續起來,即相當于形成了一個大的涂裝作業空間,覆蓋整個生產線,滿足多種工件的噴漆生產要求。
工作時,工件在整體噴漆房移動范圍內有序擺放,移動噴漆室移動至待噴漆處所在工位,形成一個半封閉的噴漆作業環境,從而完成該分工位所處工件相應噴漆工作。完成該分工位內噴漆工作后,再將移動室體移動至下一有噴漆工作的分工位完成相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