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檢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昆中法采字(2023)63號
項目名稱: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檢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小寫:?360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陸萬元整)
z高限價:小寫:?360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陸萬元整)。
采購需求:協助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一)服務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及第二辦公區。
(二)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簽訂合同時間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省、市以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滿足采購人的需求。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事業)法人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憑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1)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信用信息”查詢欄中查詢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或“信用服務”查詢模塊內查詢的信息記錄(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執行人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未出現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且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查詢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網站未被列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查詢結果以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2.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或其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度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擔保機構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擔保函(新成立的公司不滿一年的,須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度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擔保機構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擔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磋商申請人須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個月內任意3個月的完稅證明及社保繳納證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實際成立時間提供,免稅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磋商申請人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若為中小微企業,須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或微型企業,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文件,落實節能產品及環境標志產品政策、優先就近采購原則。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有效的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2)擬派往本項目的管理團隊至少6人,均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安檢培訓合格證》,擬派往本項目的管理團隊均須提供人員社保證明。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年 9 月 1 日至2023年 9 月 7 日,每日上午 9:00 時至 11:30 時,下午13:00 時至17:00 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凡有意參加的磋商申請人,請持以下材料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3)經辦人身份證。
售價:競爭性磋商文件每套售價600.00元,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 9 月 14 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