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萬獎補來襲!政策惠及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平潭!福建省發布2022年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申報工作,大力支持電子商務的發展,對電子商務的發展給予資金上面的扶持,小編溫馨提示:本項政策因沿海、山區差異,按交易額排序,全省共擇優支持10個平臺。項目按沿海、山區分別報送的項目數比例分配。小編已將有關申報內容整理在下方,如有疑問,歡迎掃碼咨詢:
一、支持方向
支持電子商務發揮對實體經濟的拉動作用,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從促進電商平臺發展,增加平臺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支持拓展網絡市場,擴大閩貨銷售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推動我省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促進電商平臺發展,服務實體經濟。對總部在閩的電商平臺,2021年實現平臺B2B類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交易額超過5億元或平臺B2C類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交易額超過3億元的,給予每家平臺運營企業z高100萬元的扶持。
(1)申報對象為2021年實現平臺B2B類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交易額超過5億元或平臺B2C類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交易額超過3億元的總部在閩的電商平臺運營企業,單個平臺只能選擇一類申報,兩類交易額不合并認定。
(2)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對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等山區地市按申報條件75%執行并單列評比。
(3)綜合考慮沿海、山區差異,按交易額排序,全省共擇優支持10個平臺。項目按沿海、山區分別報送的項目數比例分配。
支持標準:單家企業z高100萬元。
(二)支持拓展網絡市場,擴大閩貨銷售。對2021年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閩貨(需擁有福建注冊商標)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零售額超過1億元(農產品為5000萬元)的企業,每家企業給予z高50萬元的獎勵。
(1)申報對象為2021年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閩貨(需擁有福建注冊商標)實物商品年國內網絡零售額超過1億元(農產品為5000萬元)的企業;單個企業只能選擇一類申報,兩類網絡零售額不合并認定。
(2)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對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等山區地市按申報條件75%執行并單列評比。
(3)綜合考慮沿海、山區差異,分別按網絡零售額排序,全省共擇優支持20個企業。項目按沿海、山區分別報送的項目數比例分配。
支持標準:本項目采用項目法,單家企業z高5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在福建(不含廈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三)對二、(一)(二)條件都符合的企業只能選擇一項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報材料按統一封面格式(附件13-1)、A4版面簡裝成冊(內容各部分請用紅紙頁隔開),加蓋騎縫章。
(二)材料內容
1.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附件13-2);
2.資金申報表、附表、佐證材料(附件13-3、13-4);
3.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單位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證照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5.無欠稅證明或涉稅信息查詢結果告知書。
以上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報企業、單位公章。
五、申報程序
(一)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商務、財政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做好項目推薦工作。商務部門主要負責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有效性審核,財政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申報程序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審核。
(二)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于2022年7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聯合行文上報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企業申報的紙質材料送省商務廳2份,并報電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商務廳按有關規定進行項目評審,會同省財政廳確定扶持項目(申報企業z多獲得一項),并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向社會公示(依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不適合公開的事項除外)。
六、工作要求
(一)申報企業、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項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含其他部門安排的專項資金)。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行為的,以及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省級財政支持等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相關資金由財政部門收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