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瑤海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相關申報需要滿足一些條件,下面小編來詳細說明一下支持農事服務中心建設相關項目申報的獎補標準和申報所需要的準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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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種養大戶、產業聯合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不享受本政策。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
2.合肥市農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
4.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應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應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支持農事服務中心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及改擴建特色農事服務中心,按投資額的30%給予z高100萬元補貼。
1、獎補對象: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且成立1年以上的農民(農機)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建改擴建的特色農事服務中心須從事農事服務,2021年度企業營業額(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服務所在地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或帶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合作社或農業企業等)3戶以上。
2、獎補范圍:圍繞合肥市重點建設的糧油、蔬果、種業、生豬、龍蝦、草莓、茶葉、水產、乳品、家禽、堅果、苗木花卉十二大產業鏈條等,新建改擴建特色農事服務中心中新購置服務于農業生產基地的生產、育苗、烘干、初加工、節水控溫、質量安全、智能采收、資源化利用、冷凝運輸、信息終端等農業裝備,建成使用正常運營并取得項目用地合法性佐證材料和鄉鎮同意建設批復的配套用房等農業設施。單個農業裝備采購額不低于3000元。圍繞糧油的特色農事服務中心僅限于改擴建,新建的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政策按《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等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2〕39號)執行。
3、獎補標準:按照“定額獎補、先建后補”,特色農事服務中心項目建設中,符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農業裝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予以補助,剩余部分農業裝備和配套用房等農業設施合計投資總額達30萬元以上的,按對其認定投資總額不超過30%z高不超過100萬元予以補貼。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承擔。己享受過縣級以上財政獎補的同個農業裝備或農業設施不予重復獎補。
4、申報材料:(1)合肥市農事服務中心項目申報表;(2)證明2021年度營業額(銷售額)的財會報表(或報告);(3)服務農業園區或帶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佐證材料;(4)農業設施和農業裝備采購佐證材料;(5)縣(市)區項目初審報告;(6)相關資質單位項目投入決算審計報。
5、申報時間:企業自主申報,2022年1月1日起新建改擴建的特色農事服務中心項目(含2021年備案登記開工建設尚未完工的部分項目),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于2022年6月30日前匯總上報并完成備案登記,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初審并附決算審計報告等相關材料申請市農業農村局復審,市農業農村局公開征集第三方機構對縣(市)區初審后報送的項目進行復審,出具審核報告,并提請局長辦公會審議,形成審核意見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聯合審核小組,聯審結果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審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于2023年3月31日前兌現項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