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軟件著作權全稱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發明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于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過登記后,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發明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軟件著作權價值強調未來利益,隨著軟件著作權價值越來越被企業所認識,軟件著作權收益能力現已成為企業利用所有資源尋求收益大化的途徑之一。
軟件著作權評估增資(出資)
軟件著作權評估后增資(出資)解決了企業以全部資金出資的難度,可以騰出部分資金進行企業日常運轉或繼續研發新技術。對于擁有知識產權但沒有充足資金對其進行運作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可以通過與別人合資合作的形式將自己的知識產權投入公司。軟件著作權評估實現對自己知識產權的市場化運作和對公司股權的控制;軟件著作權評估解決企業進行項目招標投時市場對注冊資本金的要求;軟件著作權評估可以將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資本化。
軟件著作權評估
以技術為主的企業當中,在企業經營時,可把軟件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作價進行知識產權完全的資本化,以其技術在行業領域中所擁有的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依據。而我國的相關法律當中也規定了軟件著作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可作為在銀行及其他服務機構進行,為企業盤活了大量的無形資產。
軟件著作權成果轉讓
軟件著作權評估為軟件著作權權人的研發成果兌現提供了有力的價值依據,清晰的了解到軟件著作權成果在市場上的資本化價值。同時,為軟件著作權權人及企業在對外上提供了的索賠價值的保障。
軟件著作權
軟件著作權評估為軟件著作權權人的研發成果兌現提供了有力的價值依據,為軟件著作權權人及企業在對外上提供了的索賠價值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