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體供應商有義務采取要的措施執行并監督BSCI行為準則:
管理責任:告知管理層與供應商有關 BSCI行為準則的內容
依照 BSCI行為準則在公司組織內建立責任歸屬制
任命一名或多名管理類員工負責 BSCI行為準則的執行
監督公司遵守 BSCI行為準則的情況并在所在地進行必要的改進
員工意識:就BSCI行為準則的內容向員工進行說明,告知他們應當支持 BSCI行為準則,并給予員工以及下級人員
指導。供應商應將 BSCI 行為準則的全文翻譯成當地合適的語言,并在所在地以及其他地點的顯著位置加以宣傳
。員工須通過易懂的語言獲得有關 BSCI行為準則的口頭指導和信息。 定期就工作場所以及員工的行為對社會與
環境所產生的影響對員工進行培訓.
投訴與改進方案:任命一名員工負責處理與 BSCI事務有關的投訴
記錄并查來自員工或者三方的與 BSCI事務有關的投訴,并報告事實以及由此產生的要的改進措施 為執行必要
的改進措施提供所需的資源 對于愿意遵守 BSCI行為
準則的員工,可避開除或者其他的紀律處罰 供應商與下級承包商: 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將介紹社會準則以及遵守
BSCI行為準則作為一個條件:要求供應商定期報告執行
BSCI行為準則的情況
監督:向 BSCI會員提供有關他們的活動以及生產地點的信息。允許代表 BSCI 會員的組織在任時候,可事先通知或不通知,對他們自身以及下級承包商的業務場所與活動進行